没钱,是可耻的!不努力去挣钱,你还不如去死!这样的广告语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中,不应该啊。看到这样的广告语,心里五味杂陈,照这样看法,照这种逻辑,推翻了几十年来形成的认识,钱是重要的,经济社会中很多地方是用钱表现的,没有钱在社会中难于正常生活,但没钱不能说是可耻的,因为,没有钱的原因很多,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强调钱的重要性,但不能把人带偏了,社会生活中除了钱,还有很多事不是以钱为导向的。

这样的广告语是典型的金钱至上,似乎有钱就有一切,是三观不正的表现,如果社会照此定标,整个社会就会充满铜臭味,其实,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以钱作为唯一的标准。钱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唯一手段,否则,富人就不会有任何问题,因为他们有钱。比较好的状态是一定数目的金钱、平和的心态、丰富的知识、积极的行为,这才是美满人生。各位朋友您怎么看?

◆“欢渡(度)国庆”(街头标语错别字)◆“十(加)工粮食”(小作坊广告语)◆“所有商品一律打八拆(折)”(商店广告语)◆“希望下拔(拨)更多的扶贪(贫)款,让一部份人先富起来。”(机关报告语)◆“仃(停)车吃饭”(饭店广告语)◆“本店供应鲜奶旦(蛋)羔(糕)”(食品商店广告语)◆“元霄(宵)已到,供应汤元(圆)”(食品商店广告语)◆“海盐是我家,建设靠大家。

◆“穿什么,就是森玛(什么)。”(鞋子广告)◆“食全食美。”(饮食店广告)◆“衣衣不舍”(服装广告)以上三则巧妙利用谐音,能引起顾客的注意。◆“日暮乡关何处是,归乡之人在此留。”(饭店广告)“眼睛模糊疑无路,重见光明又一村。”(眼镜广告)以上两则巧妙化用古人诗句,显得非常典雅,又使人顿生亲切之感。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中不得出现的广告词有:咨询热线、咨询电话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家庭必备等词语。《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五条处方药名称与该药品的商标、生产企业字号相同的,不得使用该商标、企业字号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变相发布广告。不得以处方药名称或者以处方药名称注册的商标以及企业字号为各种活动冠名。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七条药品广告中必须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忠告语、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以非处方药商品名称为各种活动冠名的,可以只发布药品商品名称。药品广告必须标明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名称,不得单独出现“咨询热线”、“咨询电话”等内容,非处方药广告必须同时标明非处方药专用标识(OTC)。